1.初级职业资格(五级) (1)特殊工种必须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者。 (2)非特殊工种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年满16周岁以上。 2.中级职业资格(四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计算机类2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五年制高中班学生。 3.高级职业资格(三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计算机类4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证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计算机2年)以上。 (3)在本职业工作连续4年以上,取得本职业中级证后,经正规高级工培训结业在(计算机类工种除外)。 (4)对口专业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证满2年且毕业时间满2年。 (5)对口专业高等院校(含技校5年制高职班)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满2年。 (6)对口专业高等院校3年级学生及技校5年制高职班5年级学生,持本职业中级证。 (7)具有对口专业助讲或助工以上职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二年级实习引导教师以上职称,可直接报考。 (8)计算机类工种对口专业大专(含技校五年制高职班)毕业班学生和已毕业的。 4.技师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3)特殊贡献者或大赛获奖者可破格申报。 5.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特殊贡献者或大赛获奖可破格申报。 |